關於徵信社工作,竟然有這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唷!

2020-06-23
由於與私人偵探有關的神話如此之多,並且在影視中的陳述不准確,因此對於這些專業人員可以合法地做的事情有很多誤解。一些調查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許可流程,在其他獲得許可的人員的協助下進行工作,記錄時間並進行考試。其他縣市要求調查人員進行註冊。作為在某些縣市獲得許可而在另一些縣市不受管制的私人公民,調查員獲得信息和工具的途徑因縣市而異。
 
不論許可法律和法規如何,私人調查人員徵信社工作通常都無法做一些事情。

 
私人調查員無法做的事情
 
未經許可經營
一些縣市為私人偵探制定了廣泛的許可法,例如,在北部,調查人員必須在三年內完成6,000個小時的有償調查人員的付費調查工作(或根據相關的高級程度和執法背景,在較短的時間內減少工作時間),並獲得指紋,提交申請數據包,並通過地方政府私人調查員考試,然後他們才能成為持牌私人調查員。
 
模仿執法
在大多數縣市,私家偵探不得攜帶徽章,穿制服或使用任何可能暗示其是警務人員或聯邦官員的徽標或措辭。這可以防止私人調查員誤導個人有關其與政府機構的關係。在某些情況下,私家偵探會戴上徽章和製服,表明自己是私家偵探,並且通常會與當地執法機構或官員一起工作。
 
犯法
除了限制如何獲取信息和其他調查技術外,私家偵探還不能騷擾對象,侵入私有財產,使用賄賂,黑客攻擊,假冒(冒充要獲取其記錄的個人)或其他欺騙手段獲取信息的方法,並且不能代表客戶或調查目的違反法律。